中國社科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等機構發佈《中國印刷媒介殘障報道監測報告》。報告顯示,媒體關註殘障人士較片面,主要集中在殘障人殘疾本身及其健康或康復方面,忽略了報道殘障群體與社會發展的關係等重要方面。還有部分媒體宿霧仍採用歧視性詞彙形容殘障人士。比如,“就像瘸子丟了拐棍”;“院子里的瞎子路燈亮了”;“監控探頭變成瞎子報警系統無法正常工作”;“技防系統半殘現象倒逼相關立法出台”。(12月15日《新京報》)
  “瞎子”是不是歧視性語言,我覺得具體問題應該具體分析,最重要的是要看語境。比如,指著盲人說是“瞎子”,定然是歧視無疑,但如果只是使用“瞎子”這個詞構成新的詞組或話語方式,那就未必有歧視的意思。比如“不能當睜眼瞎”、“瞎子點燈白費蠟”等等,不過是一種形象化的比喻而已。再如“瘸子”,直接稱“瘸子”當然不夠禮貌,但如果是借這個詞一用,也未嘗不可,例如常言道“瘸子隊里拔將軍”,聽起來也沒有什麼不妥。由此看來,是不是歧視,不是單純一個詞的問題,而是要系統家具看場合、看語言環境。
  許多年前,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顧海兵曾旗幟鮮明地反對使用矮子、胖子、農民工、瞎子、聾子這樣一些稱呼。他說,個子矮的人不應該叫矮子,應該叫欠高者或高障者;比較胖的人不能叫胖子,應該叫身體寬大者或體寬者;老年人不可叫老頭,應該叫高年者或樂年者;回收垃圾、清掃大街的人應該稱為資源回收者或環境工作者或衛生工程師或城市美容師;代償應該把現在流行的農民工叫做新工人……
  教授的說法固然有一定道理,但是如此一來,做人也真難,胖子不能叫胖子,應該叫身體寬大者或體寬者,多麻煩呀!多乏味呀!不錯,在現實社會中,歧視無處不在,例如性別歧視、信用卡代償地域歧視、職業歧視、人格歧視等等。我贊成消除語言歧視,但是也要防止“泛歧視化”傾向,什麼詞都上升到歧視的高度,還要不要讓人說話?
  漢字是表意文字,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文字體系。語言是活的。漢字積澱著千百年來中國人的思想、智慧、情感和價值。漢字的這種屬長灘島性說明它有多種含義,而且它有更充分的表達空間。因此,我擔心什麼詞亂往歧視上扯,有可能限制了漢語的豐富性,使人們在語言面前變得謹小慎微,甚至無所適從,直接後果是我們的語言了無趣味。其實,有些詞只是一種信息表達,背後並沒有什麼歧視意味,無奈我們過於發達的聯想力賦予其很多外在的內容罷了。
  我個人認為,稱呼問題好辦,難的是要真正消除稱呼背後的歧視,實現眾民族平等、眾行業平等、人民平等。
  文/孫建清  (原標題:也要註意防止語言的“泛歧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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